首页 >> 新闻动态 >> 县市新闻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举措”强化春节前市场安全监管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1-03     作者:    点击:[] 次

严格市场主体资格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章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特别是严厉查处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业、烟花爆竹经营业等市场主体的监管。

突出重点商品监管。以节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粮油、酒类,肉、禽、水产品、蔬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反映较多的其他商品为重点,加强质量抽查监测。

加强重点区域监管。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店)、超市、总经销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场所,各乡镇商品批发和零售场所以及以送货下乡为名的商品销售场所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加强巡查监管。

明确重点对象监管。把各类批发经营主体、商场、超市、市场及商品展销场所的举办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监督指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商品质量管理责任,监督指导商场(超市)、市场和商品展销场所的举办者落实责任区域内自我检查、长效管理、协同管理的职责,着力构建市场商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加强旅游景点景区市场和文化市场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在旅游景点景区欺诈诱骗旅客购物消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检查经营户112户次,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45个次,监测户外广告15条,受理消费者投诉3件。

上一条: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三关”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条: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整治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