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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来源: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发布日期:2020-06-30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点击:[] 次

楚食安办公告〔2020〕5号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州考生饮食安全,楚雄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选择安全单位就餐。建议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如考生和家长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消费。

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用餐前应洗手,注意餐具卫生,倡导分餐制。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是否新鲜、颜色和味道是否正常、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应注意科学饮食、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三、拒食有毒有害食物。不食用有毒或不认识的野生菌和野菜、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不吃生食海产品,尽量不吃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市市场监管、教育部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通风换气,高频接触物表面定期消毒等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工用具分开存放或使用,对每餐成品按规定进行留样,严防夏季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考生饮食安全。

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对考生开展针对性考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考生合理饮食,不在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并结合青少年的生理特点和考试期间备考的特殊条件及中学生饮食特点,指导中学生安全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发生食物中毒应尽快就诊和报告。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就餐后如感到不适,要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发生单位和救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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