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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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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深入推进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
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安全违法行为,改善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近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召开了网络第三方平台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会议。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对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提出了要求:一是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分支机构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保证入网生产经营单位许可信息真实,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准确、画面清晰,禁止将无证经营、无实体店、信誉度低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网络经营。二是要求入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购、储存、加工食品,保证食品安全,禁止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三是要求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并做到守法经营,一旦监测到有违法行为的,将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会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与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并与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书》,进一步强化了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