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食安办公告〔2019〕3号
当前,我州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已进入高发季节,进一步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刻不容缓。为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一、集体用餐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自办宴席、会议集体用餐)一律禁止加工和提供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二、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餐饮单位和生产加工企业,要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提供、谁销售、谁负责”原则,把好野生食用菌市场准入关、采购使用关,确保安全。
三、餐饮服务单位需谨慎,一是要严把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不随意采食、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以及霉烂的野生菌类;二是要严格加工程序,采用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烧熟煮透,严禁凉拌食用野生菌,严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三是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集、出售、选购品种不明的野生菌。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的野生菌,也不要多品种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加工野生食用菌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建议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起中毒。
五、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前往就诊。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各地医疗机构要随时做好野生食用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简易催吐法: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让患者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但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给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六、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常识,树立正确安全的饮食观念。要坚持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家庭、进餐饮服务单位;逐户进行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食用野生菌的认识度和防范意识。要紧盯重点人群。农村地区群众是野生菌中毒高发人群,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把野生菌中毒防控作为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宣传到户,防止出现盲区。
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培训,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基本药品、相关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治物资装备储备,大力提升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转院治疗。
特此公告。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