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连续两年(含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案已调查终结。本局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云市监楚罚告[2024]27号)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本局于2024年12月06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公司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楚处罚[2024]75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公告网址: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址:https://scjg.cxz.gov.cn/)
联系人:施杨
联系电话:0878-3129096
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附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楚处罚[2024]75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6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