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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发布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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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7万元。
三、服务内容
选择咨询公司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对2021年、2022年云南省公平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未开展过第三方评估的7个州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7个县级政府及其13个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含内容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等要求,编制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二)确定专业人员对7个州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7个县级政府及其13个成员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实地进行第三方评估,主要评估以下内容:
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印发方案、建立机制、督导指导、宣传培训等;
2.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包括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
3.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包括清理任务是否完成、清理范围是否全面、清理结果是否准确等;
4.制度实施成效。包括经审查调整政策措施情况,经清理废止调整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在预防和纠正行政性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
5.总结分析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能示范的制度性、机制性经验等;
6.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内容。
(三)抽取被评估单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措施进行评估。每个州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取政策文件措施20件,每个县级政府抽取政策文件措施30件,每个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取政策文件措施10件。
(四)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被评估单位进行量化打分;
(五)评估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告提交。
四、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1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研究经验,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等保障,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证明材料可以为声明函、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本项目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投标方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 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 court. gov. cn)无行贿记录。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标准
综合报价单位的资质、业绩、诚信等条件进行评审。符合招标要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最低的供应商,需要进行第二轮报价。
六、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邮寄或现场递交纸质报名响应文件的,须密封粘贴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密封袋封面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密封袋内包含响应文件2份;发送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需提交扫描件并按指定邮箱发送,以邮件到达时间为收件时间。
响应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价清单及服务响应;
(二)提供近3年的企业年度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授权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四)授权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投标时提供);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包含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 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 court. gov. cn)无行贿记录;
(七)提供2020年至今有效的类似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八)履约承诺书;
(九)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响应文件格式自拟,提供的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七、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6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17: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219室)。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发送电子版文件到指定邮箱或纸质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或供应商到现场直接递交。
接收响应文件的电子邮箱:lxm8548@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2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