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工作将于2月25日至26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特作如下公告:
一、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媒介、印刷品等发布内容虚假、夸大宣传、承诺保证培训效果的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等的虚假违法广告;不得在考场周边张贴、发放小广告、拉布标贴标语等。
二、严禁各类市场主体对食品药品等其他商品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等手段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
三、严禁各类市场主体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严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
四、严禁各类市场主体出现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行为,不得销售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严禁销售各类作弊器材。
五、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食品经营者采购、销售、存放来源不明、过期食品。
六、广大考生要理性消费,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等正规场所,注意索要有效凭证、发票以及售后服务卡。如参加培训班,要选择资质正规、收费合理的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摆正心态,警惕消费陷阱,增强维权意识。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