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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楚雄州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来源:     作者:广告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1-12-23     作者:广告管理科    点击:[] 次

今年以来,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工作紧紧围绕民生热点,重拳打击医疗、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房地产、教育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有力保障了楚雄州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案例1楚雄某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楚雄某医院以火柴盒为媒介、发布涉及诊疗方法“无痛包皮手术” 和疾病名称“早泄”、“阳痿”的医疗广告,并聘请临时人员发放。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使用了诊疗方法和疾病名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第(一)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的规定。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

案例2楚雄某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楚雄某医院以火柴盒为媒介,发布涉及诊疗方法“包皮手术” 和疾病名称“男性不育”、“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广告,并由当事人后勤部工作人员发放。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使用了诊疗方法和疾病名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第(一)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的规定。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

案例3 大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大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售房时发布含有“货币进入贬值时代,商铺成投资”“硬通货”!股市“跌”、金价“迷”、商铺投资才是“常青树”;商铺中的王者等内容的广告。

当事人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第(一)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案例4 大姚县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普通食品进行治疗疾病功效宣传案

大姚县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在公司网站发布“野生干香菇”主治食欲减退、少气乏力,提高免疫功能、延缓衰老、防癌抗癌、降血压、降血脂、降胆固醇、香菇还对糖尿病、肺结核、传染性肝炎、神经炎等起治疗作用,又可用于消化不良、便秘等的广告语。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案例5 某某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吸引招生,印制了“云南统招专升本考试成绩展示医学护理类录取榜”广告宣传单,宣传单中含有受益者的学生成绩及录取内容,并将宣传单带到学校附近进行发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第(三)项“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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