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5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省级、州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蜂产品等,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Q/BBAH 0024 S-2018《菜籽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理化、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粮食加工品、糕点、肉制品等,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罗磊销售的:1、饵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2、饵块,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杨绍丽销售的卷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金从英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四、楚雄市比家香糕点面包店销售的荞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五、楚雄市东瓜镇稻香园蛋糕坊销售的枣泥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六、元谋县元马成文蔬菜摊销售的:1、饵块,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2、饵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七、元谋县元马慧军蔬菜摊销售的饵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八、元谋县元马老做房手工卷粉店销售的卷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