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按照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制定的《楚雄州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抽查要求,4月以来,州市场监管局和州教育体育局联合组织检查组对楚雄一中等6所州属学校开展了重点抽查工作。
一是细化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三部门制定下发的《云南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州实际,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楚雄州实施方案,对全州的学校抽查范围、抽查时间、抽查数量等提出了量化要求,要求州级对辖区内州属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抽查不得少于1所,各县市同步抽查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少于2所。
二是组织各学校全面开展自查。为全面掌握学校的收费情况,为确定重点抽查学校打下基础,州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重点抽查前部署了州属13所学校的自检自查工作,强化收费主体的合规意识,激发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的内生动力,州属13所学校在规定的自查时限内按时上报了自查情况。
三是联合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根据抽查工作方案安排,在重点抽查阶段,州局联合州教体局共同组织检查组对州幼儿园、楚雄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楚雄一中、楚雄福泉中学、楚雄技师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等6所学校执行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政策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抽查学校收费账目、收费票据、收费公示等重点内容,未发现州属6所学校在教育收费政策执行中存在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教育乱收费行为,在抽查中,做到寓服务于监管,向学校、企业、家长、学生宣讲收费政策,推动教育收费公开透明。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推动检查任务圆满完成。州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牵头部门的作用,在完成省下达的重点抽查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和部分学校的督导抽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到同频共振,督促学校完善内部收费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收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了全州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