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品牌饮料生产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8-13 |
联系人姓名 | 陆**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是楚雄帮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楚雄开发区,想咨询一下!我们要做一款原生态益生菌植物饮料,生产需要第三方代加工!我方负责研发运营及品牌推广!我公司还还需要些什么证件办理!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 | 2025-08-14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委托企业应当委托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企业开展食品委托加工活动。2、办理委托加工食品,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食品标签要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要求进行。3、委托加工企业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请到县市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审批部门办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证件。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