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5-0320001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文  号:云市监楚处罚〔2025〕3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市监楚处罚〔2025〕3号

当事人:禄丰天泰民爆烟花销售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8

住所:云南楚雄州*******大街

法定代表人:王承佳

经营范围: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仓储。

在2024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当事人销售的1个批次的烟花爆竹经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均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24426-2015《烟花爆竹 标志》《2023年云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处货值金额1500.00元的2倍罚款3000.00元的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300.00元。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