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云南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是接受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共同选任和管理,与办理案件的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书,按要求参与具体案件的技术调查工作并提出技术调查意见的技术人员,属于行政部门执法或者人民法院审判的辅助人员。
【云南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工作启动】行政部门处理专利纠纷、人民法院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协助开展技术调查工作并参与案件办理。
【技术调查工作原则】技术调查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技术调查工作的公正性和结论的科学性,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技术调查官职责】技术调查官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二)参与调查取证、勘验、保全;(三)参与询问、听证、庭前会议、口头或者开庭审理,经合议组(合议庭)允许或者决定,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四)提出技术调查意见;(五)协助办案人员组织鉴定;(六)提出召开技术专家会议建议;(七)列席合议组(合议庭)评议等有关会议;(八)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技术调查官调查权】技术调查官在技术调查过程中,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要求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补充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勘验、现场演示、抽取样品,通知相关人员到场答辩。
【技术调查官保密义务】技术调查官对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工作秘密、当事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云南省技术调查官名录库】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建了云南省技术调查官名录库,各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名录库中选任技术调查官,并按照《技术调查官工作规程》规定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技术调查官联系方式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0878-312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