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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021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4-0906008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文  号:

黄曌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外卖行业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楚雄州外卖行业监督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餐饮外卖经营因其方便、快捷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选择,网络外卖已形成一定规模,使得“舌尖上安全”的问题愈益凸显和关注。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全州餐饮服务监管的重点内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网上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助力全州网络餐饮行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较大提升,全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稳中向好。

一、全州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及运营情况

楚雄州从事网络餐饮即时配送行业的主要是本地企业代理营运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外卖,零星有一些如彝州阿老表、UU跑腿、送啥都快、双柏山成外卖等平台兼营运少量外卖餐饮等即时配送业务。截至7月30日,全州有获证餐饮服务经营主体17796户,其中:入网餐饮服务经营主体有5823户。有美团、饿了么、山城外卖3个网络平台提供外卖餐饮服务,外卖骑手1554人。美团外卖已覆盖全州8县2市,饿了么外卖主要覆盖楚雄市、大姚县、禄丰市、元谋县,均由本地企业法人独立负责营运,营运企业负责辖区餐饮企业入驻平台,招募外卖骑手,与美团总部和饿了么平台签署辖区合作协议,对入驻餐饮企业和招募的骑手都统一按照美团总部和饿了么平台制度规定进行网络化、平台化管理。山成外卖隶属双柏山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市场业务量占有率和骑手数量与美团和饿了么相比较低。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对入驻外卖平台的商家要求“双证齐全”,即: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二、加强外卖行业监管工作主要做法措施

全州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经营户经营行为为重点,强化资质审查、信息公示、配送管理等重要环节的监管,通过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等措施,持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规范网络餐饮外卖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持续提升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进一步完善平台餐饮市场准入监管制度。要求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对于外卖实名认证、主体资格明确、有IP地址的微商要按网络外卖自建平台进行备案管理,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同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确保配送过程食品安全。

(二)加强外卖餐饮平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行政指导。持续落实《“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实施方案》《亮照、亮证、亮交易规则工作指引》《首页显著位置工作指南》《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指南》,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效能,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发布外卖封签标准,提升行业自律规范性,督促平台建立健全入驻审核、信息公示、餐品描述、点餐消费提示、消费教育引导、商家管理服务、食品安全、包装标准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每年全州10县市均按大于百分之1(≥1%)的比例,完成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一体化监管系统。同时,配合平台工资结算制度的合理化改进,缓解配送员、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截至2024年7月,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双柏山成外卖、楚雄优选吃货网、彝州优选供应链等全州重点平台召开集中行政指导会12场次和实地上门督促指导36户次,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下线餐饮服务提供者77户。

(三)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入网经营户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合理确定入网经营户的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每年进行不少于2—3次的监管巡查,确保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按照线上线下联动、强化联合执法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存在违法行为的入网餐饮单位,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无照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查处入驻审核、信息公示、餐品描述、点餐消费提示、消费教育引导、商家管理服务、食品安全、包装标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持续推广使用“餐饮安心码”云平台,及时受理处置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截至2024年7月,累计网上监测监管网络交易经营者28101户次,分流指派处置涉嫌网络交易违法线索103条。在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餐饮服务案件2件。

(四)压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要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同时,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送餐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监测登记,定期组织外送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员不得配送未加贴封签或者未用其它方式封装的餐饮食品,确保不发生因食品配送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

(五)打造“透明厨房”、实现后厨“阳光操作”。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鼓励餐饮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实现后厨“阳光操作”,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把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与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提前介入指导,督促其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网络厨房等4种方式,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对到期换证和变更经营项目的餐饮单位,提前提出“明厨亮灶”改造意见,引导其利用换证改造时机进行“明厨亮灶”建设。目前全州餐饮服务单位均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方式实现了“明厨亮灶”建设。

三、下步工作

今后的工作中,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对线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抽查,以线上问题倒逼线下整改,以线下水平提升促进线上服务质量,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自建平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

(一)多渠道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网络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实现多方参与,共治食品安全。鼓励平台企业要求入驻商家开展网络厨房建设,通过线下视频展示、线上网络显示等方式,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环节以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风险进行展示,实现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群众对网络订餐餐饮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力量,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共筑网络食品安全防线,使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好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网络交易监管宣传音视频资料目录》中的5个音视频资料,开展好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对网络交易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

(二)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网络餐饮环节的监管针对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正在开展的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为契机,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平台把关不严、降低准入门槛、不履行法律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行政指导通报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鼓励网络餐饮平台开办者和运营商充分发挥“以网管网”优势,及时与监管部门共享检查监测、投诉举报信息,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推动网络餐饮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底线思维,压实网络外卖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络外卖平台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第一责任人”角色意识,落实好管理责任,督促入驻商家“亮照、亮证、亮规则”,加强对入驻商家食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审查。同时,加强平台对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核、资质信息公示、后期管理、规范宣传培训等工作,对网络外卖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和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全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和平台企业加强外卖员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确保外卖食品配送过程安全。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继承 0878-312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