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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经济建设第1103010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4-0906007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文  号:

南华县政协委员小组: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全州加强散装白酒质量监管的提案》,已交由楚雄州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州共有获得生产许可的白酒企业30家,纳入登记管理的白酒小作坊949家;销售散装白酒的食品经营单位2243家,餐饮服务单位3516家;全州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共计6738家。

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高度重视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抓牢风险防控,始终把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作为高风险食品、重点食品实施严格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整顿和规范白酒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白酒质量安全,全州白酒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逐年提升,守住了不发生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底线,为促进白酒产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州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各县稳步实施散装白酒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组织开展白酒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和质量提升,全面强化白酒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一针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细化落实白酒小作坊风险监管,重点对“两超一非”、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添加工业酒精非法生产白酒等问题进行整治;二针对散装白酒经营和餐饮环节,重点开展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严、销售来源不明、无检测合格报告、标签标识缺失散装白酒等问题监督检查,推动经营者对长期盛放和销售的散装白酒使用封签,严格要求白酒与甲醇等有毒有害物质同室存放;三针对农村集体聚餐,重点强化农村集体聚餐报备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禁止使用家庭自酿酒和食用酒精自行勾兑的散装白酒;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方面,推动各级包保干部重点加强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主体的法规政策宣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期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2045人次,检查白酒生产企业28家次、小作坊3383户次,督促小作坊送检949家批次,检查散装白酒经营户(含餐饮店)8129户次,对422户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白酒生产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散装白酒提档升级。以生产加工白酒小作坊为重点,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开展小作坊示范户创建。坚持负面清单管控,将非固态法白酒纳入禁止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名单,从源头加强高风险食品类别管控,指导白酒小作坊进一步健全完善追溯体系,以及对散装白酒标签标识正确标注和“食安封签”的有效使用。深入推进“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推动白酒小作坊与市场监管部门100%签订白酒质量安全承诺书,压实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2022年以来,共签订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承诺书8200份,分类择优打造“白酒小作坊”示范店30户,服务并指导4户白酒小作坊示范户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以点带面,推动散装白酒小作坊生产、管理的提质增效,散装白酒质量整体不断提高,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三)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加强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针对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强化抽检力度,提高监管效能。2022年抽检590批次,合格573批次,合格率97.12%;2023年抽检590批次,完成检验588批次,合格577批次,合格率98.13%,不合格批次白酒已依法实施核查处置。2024年州级计划抽检白酒500批次,已完成7批次,合格7批次;省级抽检散装白酒302批次,完成检验227批次,合格225批次,不合格的2批次产品已100%实施闭环核查处置。同时,加强对县市局快检业务培训,采购散装白酒甲醇快速检测试剂13500批、快检试剂设备10套,目前快检工作正有序推进中,暂未发现筛查出甲醇等指标异常情况。

(四)加强沟通协作,联动严打食品违法犯罪。先后联合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建立大案要案提前介入及常驻办公机制》《楚雄州市场监管与检察监督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意见》《楚雄州环食药知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协作机制》,建立大案要案提前介入及常驻办公、办案协作、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机制,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综合执法合作室”。2022年以来,在春节、五一、火把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时间点,州、县市食安办多次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散装白酒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0余次,对重点生产经营户开展责任提醒和约谈998户次,对散装白酒中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健康消费。持续对白酒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和白酒生产经营技术规范培训,确保全州白酒生产经营的质量安全。同时,强化散装白酒科普知识宣传,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对散装白酒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及时解答和处置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提高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监管处置效能,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2023年以来,通过市场监管门户网站、融媒体等多渠道发布“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白酒安全消费提示”“白酒风险防控预警”23期,以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为载体宣传白酒专项整治行动102次,墙报、展板宣传102期(块),科普宣传26场次,发布宣传资料20092份(册),培训从业人员6850人次,发放散装白酒标签、食安封签2500余份。

三、下步工作

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各级政协和委员们的关心支持下,楚雄州白酒质量安全水平逐年稳步提升,但从监管实际来看,全州白酒质量安全仍然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监管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白酒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存一定差距,在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等方面还执行不够严格;二是部分散装白酒经营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不正确标注散装白酒标签等问题;三是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不强,监管压力大;四是监管任务量与监管力量不匹配,基层市场监管人少事多矛盾较为突出。

尊敬的南华县政协委员,你们的提案对于加强全州散装白酒质量监管、提升白酒质量安全、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在下步工作中,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采纳委员们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实州、县市属地监管责任,严查严控白酒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实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监管,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的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两超一非”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三是严格许可准入门槛,持续严把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审批关,坚决杜绝不具备白酒生产经营条件的主体进入白酒市场。四是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执法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五是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组织推进白酒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引导白酒生产经营单位更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体系,推动白酒行业走高质量发展路线,督促白酒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规生产经营,借助智慧化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政协委员们对楚雄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欢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为守护全州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出更大贡献。

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瑜琳 0878-301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