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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4-0906001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文  号:

2024年,州市场监管局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在州人大选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和州政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按期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州政府办公室要求,现将办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州市场监管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各承办科室认真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楚雄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楚雄州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意见》,准确把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是一项具有政治性、全局性的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程序规范、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做好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接到州政府办交办任务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4月印发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对州市场监管局承办的49件建议提案(其中主办建议6件、提案7件,会办协办建议6件、提案30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细致抓,局综合科牵头协调并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参与、落实具体办理工作,做到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到职能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根据办理情况,7月,对提案办理进度缓慢的科室进行通报、督办,下发了《关于加快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局上下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办理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广大干部群众意愿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市场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加强沟通,及时答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后,各承办科室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围绕今年建议提案反映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州政府办公室有关办理工作要求,认真分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厘清办理思路,针对建议提案反映的“加大对老残代步车、低速三轮车治理,进一步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整治“鬼秤”遏制缺斤少两违法行为,加大对楚雄州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焦点热点问题,州市场监管局结合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向代表委员反馈其所提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和所提问题的推动解决情况,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直接督办、直接参与,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成效。各承办科室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面商,采取“走出去”征询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等方式,加强沟通,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提案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截至9月5日,州市场监管局主办的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7件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并答复完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面商和答复均表示满意,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协办的6件人大建议和30件政协提案已按要求向主办单位提交了协办意见,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州市场监管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按要求在《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数字政协平台》上进行了网上答复。

(四)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州市场监管局主办的6件人大建议办结后,按要求及时将答复文件、《代表建议面商登记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报送州人大选联工委和州政府办公室。同时,按要求将12件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文件在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议提案”专栏予以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楚雄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州市场监管局主办的《关于加大对楚雄州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管理和使用的提案》(经济建设第11030034号)被列为州人民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提案,由州人民政府马涛副州长领办。

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重点第11030034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州政府领办领导和州政协领导进行汇报,按照领办领导的要求,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分别向会办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发出《关于提供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003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广泛征求会办单位州农业农村局意见建议,答复(征求意见稿)拟定后,又分别向会办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发出《关于征求〈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0034号提案的答复(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再次征求意见建议结束后,及时将答复意见报州人民政府领办领导审定。在充分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带队,与提案人沟通面商,认真听取提案人意见,按要求进行了答复,提案人对州市场监管局的面商和答复表示满意。

三、存在问题

州市场监管局虽然按期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少数承办科室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建议提案办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来推动市场监管业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建议提案办理当做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水平。从推进监管改革、服务发展大局、聚焦民生关切、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狠抓落实,把建议提案转化为具体的惠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推动全州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