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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103033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4-0822005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4〕4号

高海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社会建设第11030333号)由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网络餐饮行业快速发展,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在保供给、促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4年8月15日,全州有获证餐饮服务经营主体17796户,其中:入网餐饮服务经营主体有5823户。有美团、饿了么、山城外卖3个网络平台提供外卖餐饮服务,外卖骑手1554人。但随着“互联网+”新模式的不断涌现,网络外卖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楚雄州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风险,让消费者“点得放心,吃得安心”,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创新治理举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专项整治。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对入网商家审查把关不严格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促进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对入网经营户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每年进行不少于2~3次的监管巡查,截至今年8月15日,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了98%。对平台开展行政指导,2023年以来,召开集中行政指导会12场次、集中约谈了“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配送方负责人,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下线餐饮服务提供者77户。印发《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实施方案》《亮照、亮证、亮交易规则工作指引》《首页显著位置工作指南》《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指南》持续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3.强化监督抽检。为充分发挥食品监督抽检“雷达”预警作用,2024年8月16日,州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楚雄州2024年州级网络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关注度高、消费量大、风险程度高和投诉率较高的网络食品在本年度开展80批次专项监督抽检。

4.强化违法查处。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查处入驻审核、信息公示、餐品描述、点餐消费提示、消费教育引导、商家管理服务、食品安全、包装标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累计网上监测监管网络交易经营者23759户次,分流指派处置涉嫌网络交易违法线索103条,责令删除下架违规网络商品信息179条,坚决遏制和打击了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仍然存在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等突出问题。

(二)建章立制,规范外卖餐饮食品制售和配送等行为。

1.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结合《云南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和楚雄州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封签实际推广情况,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公开印发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使用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封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的目标,力争到2024年底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100%,截至今年8月15日,全州外卖食安封签推广运用率已达到了70%。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外卖配送和信息标注等具体要求,全链条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2.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发布外卖食安封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GB/T40041—2021)》等法规,楚雄州市场监管局指导并参与起草了《餐饮外卖一次性密封规范》团体标准,并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对全州餐饮外卖“食安封签”行为作了规范化标准化的约束,对全面促进楚雄州餐饮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三)明晰权责,构建齐抓共管的网络餐饮安全治理格局。

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发现外卖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可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建立并执行入网经营户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对入网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明确入网餐饮经营户责任,要求入网经营户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明确配送环节责任,要求平台严格督促入网经营户和外卖配送人员规范使用食安封签,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在接收使用了食安封签的外卖食品时,应当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对食安封签不完整或者已被破坏的,坚决拒绝接收和配送。明确餐饮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和行业自律责任,把外卖食安封签的推广使用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提倡并多形式宣传,在协会会员单位中率先推广使用食安封签。

(四)宣传引导,全面营造“食安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科技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州县融媒体中心、政务网站、农村公益电影、微信公众号、公交车视频、电视等媒体平台,多媒介、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入网经营户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引导第三方平台建立入网经营户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2023年,楚雄州食品抽检量达4.29批次/每千人,食品类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100%,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87.19分,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7.96%,居全省第三位,2024年上半年楚雄州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9.29%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增强。

三、下步工作

您的提案对于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推动网络餐饮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下步工作中,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采纳您的意见建议,持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齐抓共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餐饮外卖一次性密封规范》的指导作用,构建消费者、入网经营户、外卖配送人员、第三方平台、餐饮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6方共同执行、共同参与、共同促进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推动落实。监督网络平台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资质。监督入网经营户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合法合规经营、信息公开等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强化对食品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全面规范入网经营户食品经营行为,充分保障网络外卖餐饮食品安全。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网络餐饮外卖监管的高效机制,把日常监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强化结果应用,加大约谈、曝光和处罚力度。四是深化宣传,加大培训。组织网络餐饮平台、入网餐饮经营主体和送餐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和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网络餐饮外卖质量不断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楚雄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管效能,为全州餐饮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成鹏 0878-3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