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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037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4-0822003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4〕2号

山楠楠委员: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玩具安全监管的提案》(社会建设第11030373号),已交我们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成立州市场监管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清单》,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承办科室接到提案后,协调相关科室迅速组织对校园周边玩具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认真做好办理答复工作。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提案中反映在学校附近存在部分商店售卖引诱孩子“赌博”、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玩具和没有任何出厂、生产信息的“三无产品”等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和提案办理专题调研核实,反映问题属实。针对上述问题,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各项工作,主动担当履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强化校园周边儿童玩具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统筹组织,压实监管责任。联合下发了《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部门职责,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作了安排,组织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市场行政执法力度,将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列为校园周边整治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并由局领导带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履行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二)开展排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从严落实校园周边“两个清单”,对校园周边文具店、玩具店等经营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所经营的儿童玩具是否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以及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检查经营户进货渠道和商品来源检查是否经营涉及标注恐怖、迷信、低俗、软色情的食品、玩具、文具、饰品,严查无中文标识、无产品出厂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严禁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店铺销售“萝卜刀”“笔中刀”“指尖旋转刀”“笔中刀”等产品。2023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龙珠抽奖、冒用认证标志的斗罗弹力球和暴力玩具(萝卜刀)、盲盒抽奖等案件7件,没收玩具金属刀剑、手铐、枪支、弹弓261件、子弹2000余枚,销毁涉赌的儿童彩票、涉黄刮刮卡等低俗产品150张。2024年上半年,全州共检查超市、校园周边文具店等涉及销售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经营户447户,通过检查发现6家儿童玩具商店8款玩具标识不完整,4户文具用品店销售无标识的学生文具,2家文具用品店销售的21把“萝卜刀”,均已当场责令经营者进行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对2家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经营门店现场督促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经营户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树立经营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求经营户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对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确保所销售的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创新监管制度和督察办法,对校园周边文具店玩具用品进货渠道严格把关,要求文具店等商铺在售卖玩具前对所引进的玩具产品及引进渠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详细备案,并对备案要求进行审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认定为变相许可。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将校园周边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领导班子下基层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监督抽查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售卖引诱孩子“赌博”、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进一步推进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紧抓儿童玩具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员等关键人员,督促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二是关于施行诚信经营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主体的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包括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信息、经营主体年度报告信息、经营主体即时公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检查信息、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持续依法公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特别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店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力度,同时加大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关于建立一个发现及时、举报便捷的反映平台和机制。

目前,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知识产权12330、价监12358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已整合为统一的12315平台,是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处、监管为一体,具有便捷性、透明性、有效性的服务平台。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以12315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提高对儿童玩具相关投诉举报的归集、转办和处置的效率。同时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广泛宣传热线电话(12315热线)、网站(www.12315.cn)、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以及支付宝小程序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以现场咨询、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普及校园周边儿童玩具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关注度,鼓励学生、家长、教师对儿童玩具安全问题及违法线索进行投诉举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校园周边儿童玩具安全的关心,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效,更好地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秦杨 0878-301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