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发展和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云南省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 22号)要求,现将《楚雄州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楚雄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要求,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发展和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 <云南省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 22号)安排部署,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六部门决定从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联合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和发展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显著改变茶叶过度包装现象,推动简约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监管和推动发展并重。牢牢把握强化规范监管是为了更好推动发展的原则,做好茶叶领域过度包装治理工作。
2.坚持重点环节集中整治和全链条综合施策并举。针对重点茶品种和主产销区,重点从生产、销售、设计包装环节开展集中整治。针对品牌茶、产供销龙头企业和规模化的包装设计生产企业,从设计、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发力,加大全链条综合施策力度,真正做好源头治理。
3.坚持标准规范和多元共治结合。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加强部门综合监管和社会协同治理,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
(二)工作目标。
1.取得一个成效。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2.形成一批制度。建立健全茶叶过度包装问题治理的长效机制。
3.规范一个产业。通过打击违法行为,遏制茶叶市场无序竞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通过制度保护促进茶叶产业发展壮大。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标准规范。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培训,督促指导行业和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标准。引导有关单位积极申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动态反溃和评估实施效果。(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范茶叶生产环节过度包装。向生产企业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督促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装档案,记录商品包装的设计、制造、使用等信息,引导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离的包装材料,切实防范过度包装。加强重点节假日时段茶叶生产企业落实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生产企业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其执行的包装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避免茶叶销售环节过度包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修订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标准,加强对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的政策宣传,督促相关经营者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督促经营不购买、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对茶叶流通销售环节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查看是否存在“盒比茶贵”的情况。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督促指导,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实现线上线下要求一致,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行茶叶包装产品绿色设计。推动茶叶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积极研发低克重、高强度、 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 加快培育茶叶包装行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发挥其在倡导推广简约包装、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开展限制茶叶过包装主题宣传活动,在包装上下游推动绿色包装的应用,引导企业使用简易包装。(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聚焦主产销区和规模以上重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茶叶过度包装商品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加强茶叶过度包装的现场检查和网络销售监测,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检验认证、约谈指导、惩戒曝光等方式,加强全链条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规模以上茶叶生产、经营企业限制过度包装政策宣传、落实检查工作力度,利用培训、检查、提示、警示、约谈等行政服务、指导手段,督促指导行业重点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生产、销售产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多元共治。依托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会商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跟踪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将“楚雄市、双柏、牟定、南华、禄丰市”5个茶叶生产企业集中县(市)茶叶过度包装作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社会满意度评估调查的重点区域,引导行业协会将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15平台,及时接收和依法处置生产经营过度包装茶叶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市场主体,通过行政约谈、提醒告诚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指导市场主体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开展绿色发展承诺。加大“诉转案”力度。强化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从快依法核查、立案查处,做到违法必究,防止“以调代罚”,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治。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消除信息误读,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做法报道。要加大生产、经营重点企业、广大消费者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宣传力度,营造茶叶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知标准、守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茶叶,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茶叶过度包装问题长效治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领导
州市场监管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成立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 长:张竣珲 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长达 州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少华 州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陈玉洁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时云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起天荣 州商务局副局长
赵光贤 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成 员: 施克安 州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科长
周 政 州发展和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
左 宏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工业科科长
周 静 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黄中永 州商务局工作人员
周振焜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工业科干部
尹 倩 州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科科长
张绍明 州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副科长
五、方法步骤
(一)深入调研摸底(2023年6月)。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专题调研,了解茶叶及包装产业发展现状、行业对限制过度包装国家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以及各地对治理工作的建议,为标准完善和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二)制定专项治理方案(2023年6月)。 楚雄州六部门联合制定《楚雄州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梳理相关信息,建立重点违法线索台账。同步开展标准法规及茶叶包装知识宣传工作,对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标准宣贯宣传,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
(三)开展集中整治(2023年7月一2024年3月)。对照专项治理各项重点工作,组织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茶叶过度包装集中监督检查,深入核查重点违法线索,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全链条追查。集中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四)加强考核督导(2023 年9月-2024年3月)。围绕调研摸底掌握情况、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验收考核,做好接受省级督导和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对于专项治理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未通过的,要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五)完善制度机制(2024年3月一4月)。专班要对照工作任务,指导基层稳妥有序完成任务,梳理总结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批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各相关部门及时汇总情况,分别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同时就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提出意见建议,州市场监管局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地行动,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专项治理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督办。州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挂牌督办,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回执表请于2023年6月2日前报“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收集各系统部门开展工作相关情况,确保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根据省专班要求:1.报送内容为:“本辖区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进展和成果情况”;2.报送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并于每月8日、23日17时前报送最新治理进展和成果情况,形成工作信息报送“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重要信息随时报送;3.于2024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施克安,电话:18908787108
张绍明,电话:13987863515
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邮箱:cxzspypj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