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0期)
近期,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1批次不合格样品,均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依据。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噻虫嗪、多菌灵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吡虫啉、铅、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楚雄州大姚县大姚家世界生活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老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楚雄州禄丰市龙源祥农贸市场何谊龙蔬菜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楚雄州楚雄市福临时农贸市场赵国云蔬菜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四、楚雄州楚雄市曹美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五、楚雄州楚雄市卓玉凤,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六、楚雄州楚雄市雷兵,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七、楚雄州楚雄市杨绍美,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八、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学平水果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九、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第芝水果外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十、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红萍果水果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楚雄州禄丰县杨桂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不合格11批次)
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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