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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2-0725008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文  号:

 

解读《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稳一保”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我省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云政发〔2022〕52号)。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是提高经济韧性的战略资源,是保障就业韧性的大容器。截止今年5月,我省实有市场主体435.11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达337.75万户,同比增长15.17%,占全省市场主体的77.6%,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户带动就业2.68人,从业人数为905.17万人。个体工商户作为数量最大的市场主体,在发展经济、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微观基础。

当前,受经济大背景和疫情不确定性影响,我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成本压力增加、资金链紧张、金融支持不够等诸多困难挑战,生存质量急需提高。同时,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特的发展特点和利益诉求,立足于个体工商户当前的困难问题和发展需求,需要从整体谋划、精准施策,进一步提振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稳定生产经营。

为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强决心,突出把握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主要做好“7+9”重点工作:

“7”指的是深入开展7个方面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全力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由省税务局牵头,深入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突出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大数据筛选推送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

二是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牵头,深入开展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深入开展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大力开展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万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

四是由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深入开展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针对租赁不同性质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分类施策,落实兑现国有房屋房租减免政策,建立集体会商制度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通过平等协商合理减降非国有经营性房屋房租。落实减免、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是由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深入开展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组织“彩云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等方式促进消费。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开拓市场。对州、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是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入开展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举办“创响中国”、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赛事,开展创新创业之星、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岭工匠等评选活动。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完善创新孵化载体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对成功孵化或引进优质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力争在2022年底前新增10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9个省级众创空间、30个省级星创天地。

七是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深入开展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强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银企个”会商服务平台和对接协调长效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银企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与政府、银行、企业实现融通协同发展。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便利个体工商户融资。

“9”指的是按照政策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要求制定细化的九个方面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州、市、县、区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阶段性予以奖补。

二是加力减税降费。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是加力房租减免。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是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是加力降低经营费用。引导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等互联网平台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对疫情地区餐饮、住宿、生活服务等行业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进一步降低技术服务费等平台费用;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是加力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督促金融机构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七是加力稳岗就业支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培训补贴目录,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是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干部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全省评出创新创业之星不超过50名,每人奖励10万元。

九是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帮办代办”配套服务。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流程移出异常名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为保障7个“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有力推进和9方面加力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强化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政银企个”融通的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对于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

二是强化调度监测机制。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实行“日监测、周调度、旬督查、月小结”,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督办评估机制。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推动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通报、约谈推进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州、市和部门;通报表扬帮扶成效明显的州、市和部门。实施政策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个体工商户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主要特点

(一)重衔接,关注政策系统性。充分考虑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与已出台的纾困解难相关阶段性政策的体系性,特别是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等政策内容,根据现阶段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进行衔接、细化、调整,提升了政策的实效性和系统性。

(二)准施策,突出问题导向。《方案》精准针对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对个体工商户面临的房租支出压力大、经营成本负担重、就业稳岗难、网络平台服务费用高、融资贷款难等突出问题,按照扩展一批、延续一批、加力一批原则,提出了精准有效的政策举措,包括加力房租减免、加力降低经营费用、加力稳岗就业支持、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等多方面,通过普惠性“免”、多渠道“减”、大规模“退”、针对性“补”,为个体工商户带来真实有效的扶持、真金白银的实惠。

(三)优服务,强调落实兑现。《方案》提出七个“三进市场个体工商户”活动,以个体工商户需求为导向,强调政府作为“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的定位,贴近服务、问需施策,通过推行政策宣传进、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服务精准度、政策供给质量,有效实现“政策明”、“能落地”、“快兑现”,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

原文: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