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决策部署,楚雄坚决落实持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简化审批程序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不折不扣取消33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务院两次《决定》要求,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楚雄州已经全面停止了机动脱粒机、水工金属结构等33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工作,共取消了14家企业的15张证书,并做好3类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性认证管理衔接工作。
二是积极稳妥承接省级委托下放的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楚雄州积极稳妥承接行使好省级委托下放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和部分审批发证权限,加强业务学习、严格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企业。管理权限委托下放以来,楚雄州共受理16家企业的换发证申请,州级审批发证4家企业4张证书。
三是严格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楚雄州坚决贯彻简化审批程序规定,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制,对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发放《受理决定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生产许可证》;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由企业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后置现场审查,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即审批发证,实行证后监督性现场审查。
四是坚持放管结合、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楚雄州着力加强生产许可证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强化获证企业证后巡查监管,加大无证生产查处力度。获证企业证后巡查达到100%、年度登记备案达到100%。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2018年来全州共已抽查完成665批次、检验完成375批次、已检样品合格率92%。加强信息公示,强化信用惩戒。楚雄州强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生产许可信息4条、获证企业年度备案证后抽查信息16条,产品质量州级监督抽查信息283条都按要求录入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在州质监局网站上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