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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工作

来源:     作者: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2-16     作者: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对实施清单编制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梳理监管事项。对照省、州监管事项和实施清单,增补梳理监管事项和清单编制,推动同一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开展事项动态监管。对省、州新增事项数据开展跟踪动态维护,为实现各类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通过全省市场监管一体化系统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有效避免随意检查、任性检查等情况。

三是强化基础建设。将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建立了“企业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结合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的权限分工、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结果处理等工作要求,确定了抽与查相分离、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抽查方式,规范拟定计划、抽查公告、实地检查、现场处理、结果公示、健全档案等6个工作步骤,有效解决了在市场“巡查制”改为“抽查制”的新常态下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2018年以来,该局抽查市场主体157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88户、企业4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抽查的结果均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是强化抽查监管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信用监管体系,除向社会公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名单,通过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惩戒,同时还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在抽查中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以不予开具信用证明、不予推荐申报荣誉称号、不予推荐认定高知名度商标等信用惩戒,促进企业及时改正、守法经营,着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管共治、企业自律自治的良好格局。

截至目前,全县有企业490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16户、个体工商户20060户,其中有739户企业、80户农业合作社、1799户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7户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占总数的11%。信用体系的建立,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有力震慑了违法市场主体,有效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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