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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措施开展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

来源:     作者: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0-22     作者: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为提高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全面规范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三项措施对辖区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对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查阅认证合同、检查计划和报告、样品和环境等检测报告、认证证书、销售证等认证档案。检查获证企业是否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实施内部管理,是否建立内部检查制度,生产、加工、内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并真实有效。检查获证企业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使用禁用物质现象。检查获证企业是否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正确使用认证标志标识。是否在认证产品或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是否在未获证产品上加施认证标志;已加施的标志是否累计超过证书中限定数量;是否超过证书有效期、证书暂停期间或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二是对有机产品销售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有机产品进行检查。看产品宣传资料、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是否标注“有机”“ORGANIC”等文字表述和图案,检查是否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核查认证证书、销售证、有机码和“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核查是否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正确使用认证标志标识,是否同时加施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是否违规标注“有机配料生产”和“有机转换”。是否在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对有机产品进行二次分装、分割或者自行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共检查大型商场、超市2户,检查有机产品12个。

三是向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向企业宣传《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促使企业严格按产品类别、范围、数量和认证标准生产、销售产品,合法使用认证标志。确保食品农产品认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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