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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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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市场主体信息年报公示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年报公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年报公示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责任意识的引导,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夯实社会信用基础。
二是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涉企信息共享公示工作。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应公示的内容及公示的载体和时限,加大培训力度,实现各部门涉企信息共享。
三是多举措执行“双告知”制度工作。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工商登记与许可审批无缝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四是全面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检查人员、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取。
五是认真做好清理全县僵尸户工作。采取批量吊销和简易注销“两手抓”,开展系统内数据清理工作,掌握多年未年报企业的情况,建立未年报企业台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进行吊销,确保收到实效。
六是推进全程电子化工作。实现营业执照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
七是完善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围绕注册便利化,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档案管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平台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使“标准化窗口”建设出经验、出亮点。
八是完善疑难问题会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对登记监管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听取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登记监管工作。
九是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核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将各类市场主体全部纳入到名录库的核对工作之中,确保核对工作准确无误。
十是开展服务经济发展调研活动。以全县经济会议确定的目标为导向,通过开展服务发展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摸清制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主要问题,全面履行服务发展职能,主动把职能融入到服务经济发展上来。
截至目前,全县有企业5026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393户,个体工商户19309户。2019年1-8月发展企业565户,发展个体工商户1562户。(禄丰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