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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勤丰镇市场监管所四举措强化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防控工作

来源:     作者: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1-13     作者: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禄丰县勤丰镇市场监管所四举措强化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防控工作

近期,禄丰县勤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加强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预警公告明确了草乌、附子等作为毒性中药材的归类和危害,明确了在食品中添加草乌、附子等药品的法律责任,严禁家庭自行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添加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对群众作误食急救提醒,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在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街道、村委会、商场、学校、餐饮店、农家乐等进行了重点预警及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预警公告,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余份。

二是与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警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严禁加工制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强化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三是着力开展检查排查。严禁将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作为食品加工和经营。督促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发挥作用,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是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食物中毒应急报送制度,坚持食品安全应急值守,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做到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危机早化解、事件早处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超市、餐饮单位50户次,对擅自销售、加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作为食品或自制泡酒的行为进行严格排查,对其危害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广泛宣传,切实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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