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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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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集贸市场非法销售毒性中药材的违法行为,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10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集贸市场非法销售毒性中药材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以集贸市场中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摆摊经营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以送爱心、送健康、免费试用等名义进行产品违法宣传销售、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非法制售含有草乌、附片、附子等膳食、泡酒和超范围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检查重点。从检查情况看,目前,草乌、附子已采收进入城乡集贸交易,部分中药材经营人员暗中销售毒性中药材,其毒性中药材基本上都是自行上山采集直接销售给群众,安全隐患很大。并有部分经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置群众的用药安全于不顾,将中药材泡成药酒、打粉成包摆摊销售,甚至有的中药材还是露天销售,储存条件较差,不符合要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耐心宣传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劝阻经营者禁止销售28种毒性中药材,禁止非法制售含有草乌、附片、附子等膳食、泡酒,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禁止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集贸市场9个,发放并粘贴《关于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300余份,签订《禁止销售毒性中药材告知书》17份,当场销毁非法中药泡酒和中药粉4公斤。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了中药材市场,做到了关口前移,让监管跑在风险的前面,切实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