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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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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狮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三措施做好监督抽检后不合格食品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监督抽样的后续监管工作,督促涉及国抽、省抽和州抽检测为不合格食品的经营主体抓好整改工作,近期,武定县狮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监督抽检后不合格食品处理工作。
一是及时送达告知。按照法定时限,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及时将报告送达给样品经营户,详细告知其检验为不合格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型号、检验不合格项等,并告知当事人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
二是严厉依法查处。按照食品抽检后处理工作程序,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确保每份检验报告得到相应处置。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经营主体职责,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关。要求监管人员对抽查不合格食品经营户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强化违法经营户的后续监督管理。
1月至8月,狮山市场监管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验报告,先后依法对检测为不合格食品的抽检样品涉及的3户食品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办结2件,共收取罚款8228元,1件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