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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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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结合”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餐饮消费过程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姚安县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稳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各类学校食堂,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把“明厨亮灶”建设纳入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
二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单薄、经营条件差、不配合开展“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三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对不符合操作规范和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餐饮单位进督促整改,引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场所和重要环节通过透明玻璃窗、视频显示、隔断矮墙的方式方法将展示给消费者,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截至目前,姚安县已通“明厨亮灶”验收的餐饮单位336家,“明厨亮灶”建设率达54.9%,其中学校食堂和光禄古镇旅游景区“明厨亮灶”建设已达100%。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和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的形象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