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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五措施强化猪肉市场监管

来源:     作者: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7-16     作者: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禄丰县五措施强化猪肉市场监管


为保障肉食品消费安全,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猪肉市场监管,确保广大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以网格责任人为单位,对各类经营猪肉的农(集)贸市场、超市和猪肉批发交易市场进行重点清理检查,检查市场中猪肉经营者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二是落实四项制度,促进行业自律。结合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经营猪肉的市场和超市实行市场业主责任制,建立健全肉食品准入制度、猪肉经营挂牌公示制度、不合格猪肉退市制度以及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四项监管制度并抓好落实,促进行业自律。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严格监督猪肉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强化猪肉安全监管,严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不合格猪肉等进入市场销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的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行政指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定人、定时、定责”的要求,由网格监管人不间断加强巡查,指导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认真落实经营管理责任。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亮证亮照、挂牌经营、进货查验、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板报、宣传单和消费警示等宣传形式,广泛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销售含“瘦肉精”猪肉、注水肉、病死肉的危害,宣传猪肉消费常识。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问题猪肉。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积极营造“放心肉”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1个次,猪肉摊点271个次,取缔无照经营肉制品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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