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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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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近期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春节期间农贸市场秩交易序情况,对城区三个农贸市场进行了交易秩序整顿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结合全县近期开展的流动蔬菜批发点秩序整治行动,约谈告诫市场开办方负责人。县市场监管局主动提前约谈县城区四个农贸市场负责人,本着公平竞争、自愿入驻、有序推进的原则,提醒其加大对原莲花路流动蔬菜批发商户进入各自农贸市场经营的宣传引入力度,并告诫其提前谋划对入驻市场内蔬菜批发商户销售摊位的设置,市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与入驻商户的有效衔接,力争保证两会期间农贸市场流动蔬菜批发商户有序安置,给商户和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氛围。
二是结合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和管集市专项行动的部署,督促市场方落实主体监管责任。针对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市场卫生差、交易秩序乱、占道经营突出等不良现象有所反弹的情况,与农贸市场开办方签订责任书,指出目前城区各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日常秩序卫生维护的责任,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营造安全整洁、卫生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
三是结合春节过后市场内食品经营安全风险有所上升的情况,参与城区农贸市场的整治。对农贸市场内和市场周边的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向市场内经营者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对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三防设置不使用、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及时配合市场开办方化解市场内出现的矛盾纠纷,并按章处理市场内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农贸市场交易不断,秩序不乱。此次城区农贸市场的秩序整治,共检查整治城区的农贸市场3个,与3个农贸市场开办方签订了新年度的农贸市场管理责任书,对四个农贸市场进行了约谈告诫(含一个在建农贸市场),检查市场内及周边经营商户共242户、对后厨不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规范超摊漫摊、标价不全、占道经营23户,暂扣过期食品14瓶(袋),拟立案查处涉嫌销售过期食品经营户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