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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强化”落实禁渔市场监管

来源:     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7-10     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长江流域“禁渔”推动长江保护的相关会议精神,近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加强监管执法,全力落实禁渔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渔具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对全县范围内渔具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渔具、毒饵等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二是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对经营销售水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购买、加工、销售“金沙江”、“鱼泡江”鱼类。

三是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加大各类酒店、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突出对水产品及鱼类的溯源检查,督促经营者不得购买、加工、食用野生鱼类;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河鲜”“野生鱼”等字样。积极引导餐饮行业经营户守法经营,不买不卖不食不虚假宣传野生鱼类。

四是强化执法环节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江鱼” “金沙江鱼”“鱼泡江鱼”、“江鲜”、“河鲜”、“野生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的宣传力度,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保护野生鱼类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不买、不卖、不食野生鱼类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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