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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规范野生动物主体登记和经营行为

来源:     作者: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6-11     作者: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严格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和经营行为。

一是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清理规范,严格市场主体名称审核,将“野味”“野生动物”字样加入全省市场主体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在登记注册中含“野生动物”“野味”字样申请一律不予核准通过。对于已经登记的,及时通知经营者予以变更。

二是开展大排查。认真开展对餐饮单位落实全面禁止食用情况的“大排查”,加强对餐饮单位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对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店、农家乐进行持续的巡查,严格禁止餐饮单位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全面排查全县的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等从事或可能从事动物(宠物)交易的经营户,摸清底数,加强宣传,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是抓好市场主体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工作安排,进市场、进超市、进餐饮单位、进网络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决定》和《实施意见》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让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普遍知晓,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

四是全面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对涉及野生动物的问题线索,坚持应急处置,优先处理,做到快接、快处、快转、快查、快办结、快反馈,全力保障社会监督渠道的畅通。全面管控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配合林草等部门督促饲养繁育场所经营者做到不售卖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此次清理整治涉及全县11个乡(镇),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清理餐饮单位279户,督促一户个体工商户办理名称变更,一户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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