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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来源:     作者: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6-03     作者: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楚雄市辖区(不含开发区)辖区内共有特种设备2884台,(其中:锅炉76台、压力容器、543台、电梯1825台、起重机械219台、厂(场)内机动车辆215台、大型游乐设施6台),所有特种设备分布于等13个乡镇。针对特种设备多、分布广和散,监管任务较重等实际,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把特种设备安全放在工作首要任务来抓。

一是突出监察重点。一直以来,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重点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施监察。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车站、商场、医院、学校、办公区域、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特种设备检查;重点对景区景点、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及附属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不定期对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的特种设备,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疫情”后企业复产复工及“两会”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和楚雄市“两会”召开期间,依据职责职能,认真整治、认真清理、认真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对各自辖区内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滚动式、兜底式、全覆盖排查。并把全面排查与深入整改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类梳理。对电梯、锅炉、起重机械等涉及企业和群众安全比重较大的设备加强监察,在监察中边检查、边发现问题,特别是因为“疫情”期间到期的特种设备加强督促企业及早及快报检特种设备,要求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自身拥有的特种设备加强设备的自检自查,做到“设备安全使用”,“群众使用安全”。

三是突出“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日常监察相结合。“两会”期间,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做了重点工作安排,并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的特种设备认真检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检查辖区特种设备企业数190家;发现一般隐患6项,已整改6项,通过有效监察,更好地确保了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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