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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4-23     作者:    点击:[] 次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制售假劣肉制品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及肉类等产品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及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整治对象

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农(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贩、餐饮店、农村集贸市场、农村校园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通过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的销售者。

三、整治重点

聚焦肉类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散装白酒、米线饵块(含面条)、食盐、饮料、糖果、虚假宣传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减肥、降脂、壮阳等重点品种,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 未经许可(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销售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条件不具备、环境卫生脏乱差、“三防”设施缺失、生产经营过程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欺骗误导消费,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违法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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