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受理条件和受理部门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24     作者:    点击:[] 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受理条件和受理部门公告如下:

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受理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5.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申请仲裁。

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二、请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需提交的材料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主体资格、专利权检索或评价报告、专利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原件或者复印件、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原件、授权委托书和涉嫌侵权的有关证据。

三、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主要内容

请求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见附件)。

四、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理部门

对我州有管辖权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可以联系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联系电话:0878-3129178

    (二)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楚雄市航空路75号

    联系电话:0878-3015443

    (三)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兴贸路6号

    联系电话:0878-7712139

    (四)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222号

    联系电话:0878-5211082

  2.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南华县龙城镇龙山路154号

    联系电话:0878-7213810

  3.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德丰路

    联系电话:0878-5711985

  4.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南塔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6212315

  5.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仁民路31号

    联系电话:0878-6718238

  6.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汗䘵路15号

    联系电话:0878-8225714

  7.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武定县近城镇环城南路75号

    联系电话:0878-8712681

  8.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中段

    联系电话:0878-4142885

    附件: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附件1.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请求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代理人姓名


机构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代理人姓名


机构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被请求人

姓名或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请求处理的事项:

1.

2.

事实和理由:

附件(即随请求书提交的相关材料名称及份数,举例如下):

1.请求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请求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请求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被请求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6.专利证书原件及授权公告文本1份,复印件2份

7.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或专利法律状态登记簿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专利评价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

9.请求人证据保全公证书(或侵权相关证据:产品照片、发票等)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请求人签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八批编号D3YN202405160054群众举报件公开
下一条:关于楚雄玉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万丽平身份证登记情况的公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