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30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州市场监管局编制了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二批),于2023年12月8日第2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附件:1.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实施规范
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3.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调剂审批实施规范
4.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实施规范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实施规范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实施规范
7.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实施规范
8.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实施规范
9.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实施规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