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30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州市场监管局编制了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于2023年11月15日第1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附件: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2.食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4.食品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5.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实施规范
6.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实施规范
7.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规范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实施规范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施规范
10.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实施规范
11.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实施规范
1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规范
13.企业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14.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15.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