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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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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食安办公告〔2023〕7号
2023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确保考试期间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如下:
一、广大考生及家长高考、中考期间应做到:尽量在家用餐,如在外就餐尽量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量化等级评定较高的餐馆。不食用街头摊点经营的食品,不吃生食海产品,尽量不吃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不在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位上就餐,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忌暴饮暴食,注意科学的饮食搭配,应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尽量不生吃瓜果,如食用,吃前要用开水烫洗或消毒;隔夜饭菜需冷藏,再食用要高温彻底加热。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同时注意辨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吃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
二、在高、中考期间为考生及监考老师供餐的食堂及餐饮单位应做到:根据实际接待能力,合理安排供应量。提供安全、营养的主、副食。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加工制作发青发芽的土豆及四季豆(芸豆角),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菌、野菜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对各餐次所有主副食品应按要求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保持良好。饭菜盛装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三、建立应急预案,发生中毒及时就医。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试行)》《楚雄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制度,提高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向举报电话12315报告。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考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品种的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加强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检查,结合2023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在高考、中考前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法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处罚力度,落实“处罚到人”,严厉打击涉及考生就餐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对无证经营的业户,要依法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合理饮食,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睡眠和愉悦的心情,做好心理的调节与放松,以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