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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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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保健食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违法行为线索:
(一)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二)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药物或其他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三)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四)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五)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六)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七)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八)无照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
(九)“保健食品”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客观、如实进行举报。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