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楚政办通〔2013〕80号)的规定,经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现将第四届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拟获奖企业名单和拟获提名奖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止。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管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建议请用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878-3390797
传 真:0878-339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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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414室质量发展科。
邮政编码:675000
附件:
一、第四届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拟获奖企业名单
1.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2.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3.禄丰双丰良种猪有限公司
4.云南思农蔬菜种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云南森美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第四届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拟获提名奖企业名单
1.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
2.元谋县果然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云南武定永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4.楚雄州志祥粮油有限公司
5.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
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