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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州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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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消费者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消协字〔2021〕23号)精神,中消协将开展2020-2021年度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中消协通知精神及云南省消协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拟推荐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消费维权先进集体:楚雄州消费者协会
消费维权先进个人:李建祥 楚雄市市场监管局消协办主任、楚雄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五个工作日),如对被公示单位和个人有意见或举报,可向州纪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局机关纪委或人事科反映。
纪检监察组:0878-3129058
机关纪委:0878-3390917
人事科:0878-3129099
楚雄州消费者协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