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1-05-07
作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点击:[]
次
全州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为向党的一百岁生日献礼,为祖国献礼,扎实贯彻“人民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开展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企业,请自觉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按以下要求加强管理防控风险,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树牢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履职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公开承诺制,落实好食品安全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风险管控责任、检验检测责任和食品安全投入责任,定期主动开展食品安全和标签风险隐患自查自控,确保年度食品安全自查率100%、风险隐患自查整改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合格率100%,食品安全信息上墙公示率100%。年度自查报告请报送县市属地日常市场监管机构复验后,请提交至《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并通过《楚雄州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牌》《楚雄州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强化关键环节管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原料、生产工序和包装、检验和运输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严格执行GB14881、GB2760和GB7718等标准,定期维护提升食品生产场所及条件,强化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防控,盯好生产许可证书时效关,守好原辅材料入厂查验关、抓好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关、护好生产场所卫生清洁关、把好产品出厂检验检测关、建好问题产品召回追溯关,确保许可范围有效、生产过程合规、产品安全合格、人民放心满意。
三、突出风险分级运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健食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油、米线、酱腌菜、食用菌制品、蜂蜜、蜜饯、饮料、糕点、供学校营养餐和涉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民生食品、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节日热销食品和近年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要依据监管部门风险分级评定结果,结合企业实际和产品特性,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工艺水平,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全面优化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构建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施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努力促进全州食品生产行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严守法律底线红线,坚决杜绝违法行为。要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严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环保、“两违”整治等要求。严禁“两超一非”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管理,严防塑化剂污染风险,严禁非法采购野生动物及制品、长江等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加工食品,不利用建党100周年生产销售违规食品和进行商业炒作,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特别,白酒小作坊必须按照固态法工艺生产白酒,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腐败变质原辅料生产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加工白酒。
凡发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不履行主体责任,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