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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来源: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发布日期:2021-01-29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点击:[] 次

楚食安办公告〔2021〕1号


在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遵守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规定,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防范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谨慎购买、处理、食用和携带进口冷链食品。确实需要购买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注意查验有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库证明和云南省“云智溯”二维码的,才能购买。接触、处理时要佩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要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食品食用前应煮熟煮透。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杀猪饭”。一切喜事、客事宴席须按规定向社区(村组)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所有家庭私人聚会、聚餐须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者不得参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常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

二、正确选购贮藏食品

购买食品要到信誉好、管理严格的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选购食品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通过合法渠道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选购冷链食品时,应选购经指定在我州各县市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合格和核酸检测阴性后的冷链食品。严禁购买、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渔获物。食品应适量购买或制作,尽量减少囤积,提倡按需备餐、点餐,既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也避免浪费。对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冷冻冷藏,应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尽量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和直接入口食物宜放在冰箱上层,生的食物宜放在下层,避免贴近冰箱内壁。冷藏后的剩菜、剩饭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并再次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保存并尽快食用。不同类别食物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储藏方式.

三、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节日期间,饮食宜清淡,不油腻。吃得过于油腻,会导致能量过剩,加重肠胃负担,引起体重增加,甚至肠胃疾病。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并不要过量食用。肥肉、动物内脏等应适量少吃,鱼、虾、蚌、贝等水产品脂肪低而富含优质蛋白质,可以适量多吃一些。适量为止,不过饱。注意控制食量,不要吃得过于饱胀。节日期间不同平时,饮食缺乏规律,要饮食适量,短时间内摄入太多食物、饮料等会引起胃肠功能失调。食物要多样,不单调。要注重饮食合理搭配、选择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样化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少吃油炸、烧烤食物。饮用清淡饮品,少喝酒。水是最好的饮料。不要喝过凉饮品,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喝酒要适量,不酗酒,不醉酒。零食零吃,不为主。零食应以水果、坚果等为主。只宜零吃,不能代替正餐。炸薯片(条)等零食能量较多,应少吃或不吃。此外,除了注意饮食外,还应经常活动,不能久坐。

四、科学防范食物中毒

严禁各类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群体宴请聚餐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严禁家庭、个人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严禁提供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进口冷链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提供家庭自酿白酒和无资质的散装白酒。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进食食品后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请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并尽快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的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五、做好应急监测报告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加强协作,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依法履行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楚雄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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