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州政府质量奖评审奖励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州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建设质量强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州强州办开展了《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调研起草了《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社会公众可于2020年11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452444717@qq.com),向州强州办(设在州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邓恢洋 3390797
附件:1.《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楚雄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