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温季节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来源: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发布日期:2020-05-21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点击:[] 次

楚食安办公告〔2020〕3号


随着夏季高温酷暑天气的到来,各种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的高发、频发时段。为有效预防高温时期食物中毒,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高温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谨防发生食物中毒。

一、居家饮食:1.选择、使用经安全处理的食品或原料在购买食品时,认定所购买的食品(特别是一些熟食制品、定型包装食品)是否新鲜,防护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按特定的贮存要求存放;如发现食品品质有问题时,绝对不要购买食用。2.烹调食品要熟透只有彻底烹调才能杀灭各种病原体,而且加热时要保证食品的所有部分的温度至少达到70摄氏度以上。3.立即食用煮好的食品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4至5小时的食物极不安全。4.精心储存食品。如果必须提前制备食品或吃剩的食物需保留4至5小时以上,贮存的温度必须在60摄氏度以上或以最短时间降至10摄氏度以下,这样可减慢微生物的繁殖速度。夏季高温,食物容易腐烂变质,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将食品的整体再次加热并保证食品所有部分达70摄氏度以上,这样可以杀灭储存时增殖的微生物。6.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7.反复洗手在处理食品或进餐前都应把手洗净,当手上有伤口不得接触熟食,接触其他食品时,要戴上手套。8.保持厨房清洁:用来制备食品的任何用具的表面必须绝对干净,洗碗池定期清洁消毒,接触厨房用具的抹布每天消毒晾干,餐具认真消毒并妥善保洁。9.避免苍蝇、蟑螂类和其它动物接触食物最好的保护措施是将食品贮藏于密闭容器中,以免遭到上述害虫将致病的微生物带到食物。10.安全食用蔬菜食用蔬菜必须采用“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安全方法,以去除残留于蔬菜中的农药。

二、外出就餐: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的合法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饭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

三、网上订食外卖食品:网上订餐外卖食品应选择证件齐全、信誉度高的外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并向送餐者索要订餐食品凭证。

四、餐饮单位:餐饮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五、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学校食堂、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监管,抓好食用有毒野生菌、毒性中药材、自制中药材泡酒、工业酒精兑制假酒、醇基燃料引起的中毒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好散装白酒、米线、食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温馨提示:就餐后若有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健、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妥善保留可疑食物及其原料,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2020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短视频《阳光下的意外》
下一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