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4-03-29
作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点击:[]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3月28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州政府副秘书长刘坤主持会议。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救援支队、云南电网楚雄供电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分别作行业系统工作安排。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参会并作汇报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举一反三,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推动全州电动自行车安全形势好转。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州级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统筹推动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同向发力强化齐抓共管合力。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州公安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落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确保各项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事故风险。三要压实管理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人、产权单位要依照法定职责,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检查,居(村)委会要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纳入居(村)民管理公约。四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要认真梳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法规,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将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规定要求纳入其中,为强化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五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交管等部门要牵头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风险的社会面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电动车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六要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立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不因电动自行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