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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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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流通处副处长施仕照带队到楚雄州对旅游沿线及风景区药械经营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调研。
调研组对楚雄市、南华县的3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楚雄市2个、南华县1个)、1个旅游景点(彝人古镇)的3家农副产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调研。一是重点对旅游沿线及风景点服务区中药材店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诱导游客“就医问诊”推销中药材、聘请“药托”诱导游客购买中药材的情况,旅游购物点是否存在诱导游客购买“氧气瓶”的情况开展核查。二是调研农副产品经营店所经营的中药材是否由正规渠道进行采购,是否标明品名、供货单位、产地、收购日期等采购台账。三是农副产品经营店是否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进行预包装中药饮片、散装中药饮片的行为等。
调研组现场听取了楚雄市、南华县、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旅游沿线及风景区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反馈了检查情况,充分肯定了楚雄州在旅游沿线及风景区药品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