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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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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至2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一级调研员彭燕带队组成飞行检查组,对楚雄州食品生产企业开展2023年飞行检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之福等陪同检查。
飞行检查以酒类、食用油和调味料等高风险食品和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针对企业生产过程关键控制项目,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为重点检查内容,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问题为导向,以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楚雄市紫溪镇花果山酒厂等3家进行飞行检查,重点从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风险分级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整改后保持、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情况进行督导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检查组通过调研、走访,深入车间、库房、化验室等现场,认真听取了企业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企业对标创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和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汇报,通过研究、分析、座谈和交流,针对在企业原料进购风险把控、生产关键工艺稳定和风险隐患自纠自查等方面提出了精细化的建议和意见。
针对飞行检查组领导和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3家食品生产企业及时记录并承诺限期整改。检查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责任的弦,紧紧抓住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原料进购关、过程控制关、出厂检验关,要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定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从生产加工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属地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坚持风险隐患清单排查机制,守牢源头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