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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yjj-/2019-0323007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07日 文  号: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17】8号)要求及精神,根据《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楚财预【2016】68号)和《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楚财预【2017】19号)关于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楚政办通【2016】14号)执行。

(一)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州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能分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进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工作违法行为查处。

(六)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协调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作;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重任。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规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九)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管理工作。

(十)指导县市在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执法打假好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主要工作为: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1、拟定《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楚雄州推进质量强州建设2017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开展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督促检查。

2、强力推进质量强州战略,贯彻落实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督促尚未召开质量强县市区会议的县市区尽快召开会议。

3、推进“质量走廊”创建。推动州、县市区两级联动联创。力争新增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10个左右,新增州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30家以上。

4、启动第二届州政府质量奖前期评审工作。做好云南省政府质量奖推荐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加强质量统计监测分析,云南名牌贡献率分析等工作。

(二)大力推进品牌建设

1、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以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主体,覆盖一二三产业,建立名牌产品培育对象目录。遴选市场竞争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品牌推广等服务活动。

2、积极参与“云品”推荐活动。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云品”宣传、营销、推广和服务平台,扩大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和参与度。积极参与、配合做好“云品出滇”活动策划,扩大“云南名牌”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3、做好2017年度云南名牌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力争新增云南名牌产品6个以上。落实咨询、指导、监督等服务责任,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指导帮扶活动。

(三)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

围绕先进制造、服务、生态文明、高原特色农业等领域持续开展“标准化+”行动。探索开展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建设。力争新增州级标准化示范区3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2个,培育推进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

(四)努力做好计量工作

1、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高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开展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及辖区内计量标准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计量器具建档和医疗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2、加强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组织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定量包装商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等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培育85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

(五)大力实施科技创新

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抽查,新增地理标志产品(含生态原产地产品)4个,新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6家。

(六)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作用

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检验检测机构日常行为和检验检测结果重点关注,坚决打击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和能力建设。全年抽查检验检测机构不少于5家。

(七)扎实做好特种设备监察工作

1、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为目标,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结合辖区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单位和行业,督促各县市区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及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局制定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确保特种设备到期应检率达98%以上,加大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

2、推进电梯“四方责任公示”。推进长输油气管道专项整治和检验检测,不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督促各县市区局做好各类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安全保障,严防特种设备重大影响事件和事故发生。

3、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工作机制。推进特种设备应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应急体系建设,督促县市区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政企联动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特种设备+互联网”监管模式,全面推进特种设备移动APP(特安通)的应用。

(八)着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1、认真落实产品质量辖区监管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局履行辖区监管责任,制定监督抽查计划,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依法开展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2、认真开展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开展监督抽查不少于300家企业11种产品300批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探索开展电商产品质量监管。

3、严格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或违法生产企业,推动钢铁、水泥和玻璃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4、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以钢铁、水泥行业为重点,对不符合要求的获证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强化证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巡查回访等监管制度。

(九)严格执法打假

1、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尤其是要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健全执法打假工作督查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以关系民生的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汽车及其配件、家用电器、汽柴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总体要求。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做实项目库,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全面统筹,政府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确保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公开透明,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讲求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理财、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合法合规、真实科学、规划约束、讲求实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各单位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进行。收入的预测与支出安排的方向要科学合理,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单位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为保证质监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财力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楚政办通【2016】14号批复,我局行政编制47人。在职实有46人,退休人员2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821.6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74.91万元,部门项目支出拨款46.7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91万元,占总支出的94.31%,项目支出46.75万元,占总支出的5.69%。按照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79万元,占总支出的7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7万元,占总支出的15.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21万元,占总支出的7.45%;住房保障支出50.09万元,占总支出的6.0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4.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7%;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2%;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01%。与上年对比增加234.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16年起,单位增加发放临时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基本工资结构调整调资、改革性补贴调整增资及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将相关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二是单位人员正常增加及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涉及人员工资调整及职务调整增资、调整津补贴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运行及质监事业发展,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质监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的46.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质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16.8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从财政在2016年预算基础上压缩部门项目经费,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严禁兑现单项检查考评奖励资金的规定,原保留的“质监工作目标建设”项目在2017年预算被取消。

附件: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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